8日,財政部經(jīng)濟建設司副司長曾曉安接受中國政府網(wǎng)專訪,就“發(fā)揮財政職能作用,大力推進節(jié)能工作”與網(wǎng)友在線交流,所談話題涉及開征燃油稅、增強消費稅在節(jié)能減排方面的調控功能、秸稈能源化利用等。他明確表示,國家將結合當前形勢,不斷完善燃油稅的改革方案,將擇機開征燃油稅。
回顧燃油稅的歷史圖譜,“擇機”和“適時”無疑是出現(xiàn)頻率最高的關鍵詞。早在1994年,我國已開始動議“擇機”燃油稅事項。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yǎng)路費等。1998年10月,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將“燃油附加費”改為燃油稅。由于各界意見分歧較大,全國人大曾經(jīng)兩次否決了這個議案。1999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公路法》修正案,對交通車輛開征燃油稅正式列入法案,開征燃油稅正式上升到法律層面。2001年,考慮到當時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較高,為穩(wěn)定國內油品市場,避免增加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群眾負擔,國務院決定分步實施改革方案。然而此后,燃油稅話題卻是一連串的“擇機”和“適時”。現(xiàn)在,從財政部官員的嘴里再一次聽到了“擇機”的說辭。
談及“燃油稅”的“難產(chǎn)”,專家的意見很集中:一是“費改稅”將使交通部門近30萬員工無法安置;二是地方利益收歸國家財政引發(fā)博弈;三是國際油價近來連連攀升,居高不下。出臺一項新政,固然要平衡各方利益,但是一拖十余年,除了感慨部門利益的強大以及政府協(xié)調的不足,或許更該反思的是我們究竟浪費了多少時間成本。
出于對歷史的尊重,交通部門的利益需要平衡,但是主導二次分配的稅收杠桿,首先考慮的肯定不是某個利益集團的訴求,而應當是普通百姓的訴求。2000年前后燃油稅推出計劃的泡湯,最關鍵的問題是路橋收費人員的安置。媒體相關報道曾透露,稅務部門曾拿出一份答應解決12萬路橋收費員工的報告,然而交通部門報告的數(shù)字卻從12萬變成了27萬。在某種意義上,“人員安置”只是一種托辭。任何一次改革都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不斷“擇機”的背后是對部門既得利益的不肯放棄,權力移交延遲的每一分一秒都是現(xiàn)實增加的既得利益。斬斷部門利益糾葛,民眾期待中央政府顯示決心與強勢。
“擇機”和“適時”說來輕巧,但一再的“擇機”和“適時”卻造成了極大的成本浪費。眼下的數(shù)目已經(jīng)超過了30萬,高薪的收費人員眼下還成了就業(yè)的“香餑餑”;再來算算油價賬,從最初的每桶不到10美元到眼下的每桶140美元左右,燃油稅的推出已經(jīng)錯過了低油價時期;最后再來算算節(jié)能的賬,中國石油(601857,股吧)對外依賴度2020年將達到60%,用稅收杠桿抑制需求總量、增加利用效率已是當務之急。
或許會有這樣的擔心,燃油稅的出臺會加重民眾的負擔,但是開征燃油稅和油價提升是兩碼事,民眾心中有著明晰的賬本。出臺合適的稅率,剔除那些行政性收費,燃油稅并不會加重負擔。對于普通百姓而言,燃油稅代表的公平是一方面,更重要的燃油稅意味著政府對于市場規(guī)律的尊重,規(guī)范化的制度當然比諸多行政規(guī)定更有信用。從這一點來看,在公眾的思想上,他們對燃油稅的出臺不需要模糊的 “擇機”,需要的是一個明確的時間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