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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審批特征突出還將繼續(xù)還權還責納稅人

2014-02-26 17:19 來源:郭瑞軒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2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目前保留的87項行政審批事項,如何看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相對較多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公布之前,納稅人對稅務行政審批事項了解不太全面,對到底有多少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由誰審批、如何審批和何時審批不太清楚。公布稅務行政審批目錄,鎖定審批“底數”,既為納稅人辦稅提供了明確的預期,也有利于規(guī)范稅務執(zhí)法。

李萬甫表示,國家稅務總局敢于亮出全部審批“家底”,大膽“曬”權,體現了敢于涉險灘,敢于啃硬骨頭的改革勇氣,值得肯定。至于保留的稅務審批事項為何仍然有87項,李萬甫認為有其客觀原因,其特征表現為“兩少兩多”:

一是“上少下多”。稅務機關實行垂直管理,公布的目錄實際上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市、縣四級稅務機關實施的審批事項,其中真正由國家稅務總局實施的只有10多項,審批事項呈現“上少下多”的特點。

二是“管少防多”。稅務行政審批項目是基于稅務管理,特別是保障國家稅收,即公共財政收入安全的需要,如對減免稅和退稅事項實施審批。目前國家減免稅和退稅政策較多,導致審批事項比較多,接近全部審批事項的60%,目的在于防范騙取減免抵退稅款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fā)生,因此表現出繳稅審批事項少、退稅優(yōu)惠審批事項多的“管少防多”的特點。這些審批基本不直接涉及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和市場準入資格的核準。

李萬甫指出,公布稅務審批清單只是第一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最近推出的“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要求,下一步還將再梳理保留的87項行政審批,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并規(guī)定審批標準和條件,加快推進網上審批,加強事中和事后管理,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創(chuàng)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還權還責于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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