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貑芜z失,銀行轉賬單和繳款通知單能否作為稅前扣除依據(jù)
【問題】
社?;貑芜z失,能否憑借銀行轉賬單和繳款通知單入管理費用并且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案】
根據(jù)《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第五十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
(五)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 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nèi)容等,由經(jīng)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 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 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jīng)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 代作原始憑證。
建議取得社保部門留存聯(lián)次的復印件,并加蓋社保中心公章后,與銀行轉賬單和繳款通知單一并入賬,作為稅前扣除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