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yè)甲供工程選擇簡易計稅的,合同怎樣備案
【問題】
建筑施工企業(yè)甲供工程選擇簡易計稅的,是否每一個合同都要到稅務局備案?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3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按規(guī)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實行一次備案制。
二、納稅人應在按簡易計稅方法首次辦理納稅申報前,向機構(gòu)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guān)辦理備案手續(xù),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辦理備案手續(xù)時應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
?。ǘ榧坠┕こ烫峁┑慕ㄖ铡⒁郧灏し绞教峁┑慕ㄖ眨k理備案手續(xù)時應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
三、納稅人備案后提供其他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筑服務,不再備案。納稅人應按照本公告第二條規(guī)定的資料范圍,完整保留其他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建筑服務的資料備查,否則該建筑服務不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