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20萬,殘疾人減免六千元,如何計算個稅
【問題】
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所得稅減半的優(yōu)惠政策,那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20萬,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案】
依據(jù)《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的規(guī)定:“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計算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200000×35%-65500)-139750-6000=208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