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開展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核定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開展2019年度省本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核定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9年第5號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fā)〔2015〕38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6〕40號)、《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城鄉(xiāng)居民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2018年22號)、《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社保征管職責劃轉有關工作的通知》(湘稅發(fā)〔2019〕17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2019年度省本級機關事業(yè)養(yǎng)老保險參保單位(以下簡稱“參保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以下簡稱“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核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單位申報
(一)申報時間
參保單位應于2019年6月2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如實申報本單位參保人員2019年度繳費工資基數。
(二)申報方式
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分傳統(tǒng)模式和網上申報兩種方式。參保單位認為申報資料數據不宜通過網上傳輸申報的,可選擇U盤加紙制報表的傳統(tǒng)模式申報。參保單位2019年需申請網上申報的,填報《2019年度網上申報繳費工資基數確認表》(以下簡稱《確認表》,樣表見附件1)并交至位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樓三樓前臺的稅務服務窗口。未提交《確認表》的參保單位默認按傳統(tǒng)模式申報。
(三)申報流程
1.傳統(tǒng)模式
(1)領取申報資料。參保單位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自帶移動存儲設備(U盤)到前臺稅務服務窗口拷貝本單位《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參保人員工資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即職工花名冊數據盤,樣表見附件2)。
(2)填錄繳費工資。參保單位應嚴格按照湘人社發(fā)〔2016〕40號文件規(guī)定統(tǒng)計參保職工繳費工資基數項目,在《申報表》中填錄本單位參保人員上年度計入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項目的有關數據(須填報職務或技術職稱及崗位、工資發(fā)放起止月份、年繳費工資總額等),保存后打印《申報表》(一式兩份)。
(3)本人簽字確認。參保單位專管員將打印的《申報表》交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確認,或在本單位公示《申報表》,簽署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報前臺稅務服務窗口。
2.網上申報
(1)獲取登陸賬戶。2018年已采取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沿用原帳號、密碼。2019年新增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前臺稅務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確認表》后,告知參保單位網址及網上登陸帳戶、初始密碼(參保單位應及時修改登陸密碼)。
(2)填錄繳費工資。登陸http://222.240.173.92:9080/sicp_ggfw/corp,在功能菜單 “單位工資申報管理-機關事業(yè)單位工資申報”模塊,點擊“職工數據更新”后,點擊“職工數據下載”,在數據模板中填錄本單位參保人員上年度計入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項目的有關數據(須填報職務或技術職稱及崗位、工資發(fā)放起止月份、年繳費工資總額等)。
(3)生成申報資料。填錄數據確認無誤后,將“工資申報表”數據導入網上申報系統(tǒng),提交確認后打印《申報表》(一式兩份)。
(4)本人簽字確認。參保單位專管員將打印的《申報表》交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確認,或在本單位公示《申報表》,簽署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報前臺稅務服務窗口。
二、資料審核
前臺稅務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核對參保單位申報資料,根據2018年機關事業(yè)單位不同職務或技術職稱及崗位對應的平均繳費工資水平查驗參保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對繳費基數申報異常或較2018年度下降或上升幅度過大的參保人員及單位進行重點核查,符合要求的即時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單位需要補充和更正的資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核定結果反饋
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公布15個工作日后,參保單位到前臺服務窗口領取《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通知單》,同時拷貝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及繳費額核定明細表》,將基數核定結果告知參保人員。參保單位據此標準代扣代繳個人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已按2017年度全省崗平工資攔頭保底完成繳費工資基數核定的單位,將于新基數啟用的當月補繳或退收2019年1月至啟用新基數上月的差額繳費部分)。
四、工作要求
(一)2019年是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后第一次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請各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及時通知并督促所屬單位抓緊到前臺稅務服務窗口拷貝和領取申報資料,認真做好2019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工作。
(二)各參保單位應確定一名懂政策、責任心強、工作細致的正式工作人員作為養(yǎng)老保險專管員,具體承辦本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事務。專管員應保持工作的相對穩(wěn)定,如確屬工作需要人員變動的,應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時向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申報變更有關信息。
(三)參保單位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如實申報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及月平均工資,基礎信息填報必須準確、資料完整,不得瞞報少報漏報多報及弄虛作假。同時,統(tǒng)計申報的個人繳費工資及變動情況應當經參保人員本人簽字認可或單位公示確認,簽字或公示資料由用人單位留存?zhèn)洳椤?
五、注意事項
(一)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為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符合湘人社發(fā)〔2016〕40號規(guī)定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項目的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計算到元(保留到元,角分全舍)。
(二)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公布前,暫按參保人員2018年度已經核定的繳費基數征繳收費;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公布后,核定參保人員2019年度繳費基數,并據實結算差額。
(三)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未公布、繳費基數未核定前,參保單位有在職人員減少異動(如調出、退休;每月異動時間為當月13日至次月5日,節(jié)假日順延)時,應先填報《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基數調整申報表》,單獨申報減少人員2019年度的繳費工資基數;參保單位有在職人員增加異動時,填報新增異動表須同步申報增加人員2019年度的繳費工資基數。
(四)在一個繳費年度內,參保單位申報繳費工資基數后,其余月份只需申報人員增減。參保人人員當年個人繳費工資項目發(fā)生變動的,當年不變更,納入次年繳費工資基數申報。
(五)參保單位應依法依規(guī)及時申報繳費工資基數。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公布后,參保單位仍未按規(guī)定申報2019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的,暫按2018年度核定的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的110%核定征繳。參保單位補辦申報手續(xù)后,重新核定參保人員繳費基數并結算差額。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 聯(lián)系電話: 0731-84900294
附件:
2.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參保人員工資申報表
3.2019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資料、填報注意事項及繳費工資基數計算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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