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加計抵減:如何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
加計抵減,是指在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內,允許特定行業(yè)的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一定比例進行加計,抵減應納稅額。該政策自2019年3月出臺后,可以適用的納稅人已經(jīng)從最初的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擴大至先進制造業(yè)企業(yè)、集成電路企業(yè)、工業(yè)母機企業(yè)。2019年以來,財稅部門先后發(fā)布了一系列規(guī)范性文件,細化了相關的規(guī)定。但是,筆者在實務中發(fā)現(xiàn),部分企業(yè)在適用該政策的過程中,容易出現(xiàn)應納增值稅稅額計算錯誤的風險,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案例介紹
A公司是一家研發(fā)、生產(chǎn)并銷售精密壓力機的企業(yè)。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一個月為增值稅納稅期限,并屬于《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工業(yè)母機企業(y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25號)界定的“工業(yè)母機企業(yè)”。2024年1月1日,A公司開始適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無出口貨物勞務行為,也無跨境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截至2023年12月31日,A公司沒有欠繳稅款的情況,也沒有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
2024年1月,A公司對外銷售精密壓力機,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000萬元,購進甲原材料并發(fā)生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200萬元。2024年2月,A公司對外銷售精密壓力機,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2000萬元,購進乙原材料并發(fā)生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60萬元。當月,由于保管不善,A公司2024年1月購進的甲原材料中有一半丟失。2024年3月,A公司未發(fā)生任何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也未購進任何增值稅應稅項目,當月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均為0。當月,由于保管不善,A公司2024年2月購進的乙原材料全部變質無法使用。
根據(jù)財稅〔2023〕25號文件規(guī)定,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對生產(chǎn)銷售先進工業(yè)母機主機、關鍵功能部件、數(shù)控系統(tǒng)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允許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企業(yè)應納增值稅稅額。案例中,A公司屬于財稅〔2023〕25號文件界定的“工業(yè)母機企業(yè)”,可以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企業(yè)應納增值稅稅額。那么,A公司應如何計算2024年1月—3月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呢?
1月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
2024年1月,A公司當期加計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稅額=1000×13%-200=-70(萬元),當期應計提的加計抵減額=200×15%=30(萬元),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0+30-0=30(萬元)。經(jīng)計算,A公司形成期末留抵稅額70萬元,加計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為0。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第(三)項規(guī)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所以,A公司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30萬元,應當全部結轉入下期進行加計抵減。
另外,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的回復,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不對期末留抵稅額造成影響。也就是說,適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當某個納稅期末不考慮加計抵減時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的數(shù)值等于0時,“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應當全部結轉入下期進行加計抵減,不能并入本期的期末留抵的增值稅稅額之內。所以,A公司當期實際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加計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稅額=-70(萬元),即2024年1月末A公司形成留抵稅額70萬元。
2月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
2024年2月,A公司當期加計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稅額=2000×13%-70-(160-200÷2)=130(萬元),當期應計提的加計抵減額=160×15%=24(萬元)。根據(jù)現(xiàn)行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規(guī)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guī)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A公司于2024年2月因保管不善,導致2024年1月購進部分甲原材料被盜,應按規(guī)定于當月作進項稅額轉出。同時,由于甲原材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所以A公司應于當期調減這部分加計抵減額。A公司當期應調減的加計抵減額=(200÷2)×15%=15(萬元),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30+24-15=39(萬元),當期實際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加計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130-39=91(萬元)。
3月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
2024年3月,A公司當期加計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稅額=0-(0-160)=160(萬元),當期應計提的加計抵減額為0。A公司于2024年3月因保管不善,導致2024年2月購進的乙原材料全部變質無法使用,應按規(guī)定于當月作進項稅額轉出。同時,由于乙原材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A公司應于當期調減這部分加計抵減額。A公司當期應調減的加計抵減額=160×15%=24(萬元),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0+0-24=-24(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的填寫說明,若第4列“本期可抵減額”<0,則第5列“本期實際抵減額”等于0?!捌谀┯囝~”=“本期可抵減額”-“本期實際抵減額”。由于A公司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0,則A公司當期實際抵減額等于0。A公司當期實際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加計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可以抵減的加計抵減額=160-0=160(萬元),A公司在2024年3月末的加計抵減額余額為-24萬元。
來源:中國稅務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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