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銷,總公司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
問:我司為一般納稅人的廈門總公司,分公司為北京的一般納稅人?,F(xiàn)分公司準備注銷了,總公司這邊需要到稅務局辦理什么手續(xù)或者備案嗎?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答:根據(jù)《關于印發(fā)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57號)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分支機構注銷稅務登記后15日內(nèi),總機構應將分支機構注銷情況報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變更稅務登記需要準備以下資料辦理:
一、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shù)
《變更稅務登記表》,1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納稅人變更登記內(nèi)容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nèi)容準確、各項手續(xù)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四、辦理部門
全市任一辦稅服務廳(全市通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