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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對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進行研究,指出目前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應對策,希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目前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落后現狀。
關鍵詞: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
2008年蔓延全球的金融海嘯使我們認識到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作為把握國家經濟命脈、維護國家金融穩(wěn)定的商業(yè)銀行,其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更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然而,我國商業(yè)銀行,特別是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卻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處理不好,勢必將影響到我國的金融穩(wěn)定與經濟發(fā)展。
一、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目前,在滬深兩市公開上市的商業(yè)銀行共有16家。本文選取滬深股市內地銀行指數的14家成分銀行近3年的年報為研究樣本,對年報中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進行系統(tǒng)分析。
第一,披露形式缺乏統(tǒng)一規(guī)范。通過分析發(fā)現,年報中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位置包括董事會報告、監(jiān)事會報告、公司治理報告和報告附注等。分布廣泛說明披露缺乏規(guī)范性,這不僅不利于對銀行間內部控制信息進行比較,也不利于公眾了解上市銀行內部控制的具體情況。
第二,披露內容過于簡單。上市銀行對內部控制信息多以定性描述為主,如“內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或“在審核過程中未發(fā)現內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真正涉及具體內部控制某一個環(huán)節(jié)并進行定量描述的信息少之又少。此外,一些在年報中表示“會努力完善內部控制”,但如何完善卻未具體闡述。這種過于原則化和形式化的披露方式造成信息有用性的降低。
第三,內部控制缺陷披露較少涉及。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披露有利于管理當局發(fā)現內部控制缺陷、完善內部控制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進而使外部利益相關者更好地了解上市銀行內部控制情況。通過分析樣本發(fā)現,上市銀行對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非常少,一般都用一句話的形式一筆帶過,披露內容簡單且缺乏現實意義。
第四,對風險管理的披露不足。風險管理是商業(yè)銀行生存與發(fā)展的靈魂,是商業(yè)銀行經營成敗的關鍵要素。通過研究樣本發(fā)現,只有少數銀行對風險管理進行了實質性披露,如呆賬管理、對各種風險的管理,多數銀行只是用一句話簡單說明了銀行建立了系統(tǒng)風險管理制度。
二、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第一,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約束。我國內部控制相關研究起步較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還在逐步建立過程中。已有的法律法規(guī)并沒有對披露的范圍、內容、格式等作出詳細具體的規(guī)定,導致上市銀行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這也是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呈現形式化的重要原因。
第二,匱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動力。首先,披露內部控制的缺陷信息可能會向公眾傳遞出不利于銀行的信息,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進而影響銀行的業(yè)績和管理層的薪酬,導致披露責任主體對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傾向于“報喜不報憂”。其次,上市銀行出于成本的考慮,當披露成本預期大于后期收益時,即使是強制披露情況下,銀行也會盡量在低成本的條件下披露一些沒有實質性的內容。
第三,對內部控制認識的不足。由于我國內部控制建設起步較晚,銀行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的意識還比較薄弱,缺乏一個全面系統(tǒng)的認識,同時在某些地方還存在誤解。這也就導致了一些銀行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上做“表面文章”,表現在信息披露時將內部控制制度敘述一遍,避免談及具體執(zhí)行情況。這也導致了內部控制信息實質性內容的缺乏,降低了內部控制信息的有用性。
第四,內外部監(jiān)管的不到位。在缺乏有效的內外部監(jiān)管的條件下,董事會、管理當局、監(jiān)事會以及注冊會計師針對內部控制信息具體應該如何做,不遵守規(guī)定該受到怎樣的懲處存在模糊性,這也是導致目前我國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滯后的重要原因。
三、完善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對策
第一,完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環(huán)境。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質量不高與目前信息披露環(huán)境有著很大的關系。有關部門首先應將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guī)定上升到法律層級,如效仿美國單獨立法,并注意加大違規(guī)披露的處罰力度,提升違規(guī)成本。其次要注意強化市場機制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在競爭性市場中,上市銀行為突出自己的競爭優(yōu)勢來提升核心競爭力,會更加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此外,有關部門還應注意發(fā)揮聲譽機制的作用。聲譽機制能夠以相對于法律機制更低的成本來維持正常的交易秩序。
第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機制。健全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機制,首先應當使強制披露與自愿性披露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一要制定披露的最低要求進行強制披露,內容應包括管理當局的責任聲明,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與依據標準,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以及改進措施。二是要制定自愿性披露的相關內容,鼓勵上市銀行對自愿性披露內容進行披露。其次是要規(guī)范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與內容。中國證監(jiān)會應專門針對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格式出臺準則,使上市銀行在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時有依可循,做到明確、具體、合理,從而提高內部控制信息的有用性與可比性,根本上杜絕重形式、輕內容的模式化通病。
第三,加強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監(jiān)督。為了提高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的及時性與完整性,我國應當建立行之有效的監(jiān)管制度,包括:明確董事會、監(jiān)事會和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強化相關主體的監(jiān)督作用;對未如實披露的應追究相關主體的責任;對消極應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提出警告和處罰。此外,還應加強銀行間的互相監(jiān)督,實現行業(yè)自律,使內部控制信息質量更上一個臺階。
參考文獻:
1、李明輝,王學軍。上市商業(yè)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金融研究,2004(5)。
2、楊有紅,汪薇。2006年滬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會計研究,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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