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非專利技術投資入股另外一個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問題】
公司以非專利技術投資入股另外一個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guī)定:“二、銷售無形資產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yè)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tài),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根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guī)定:“……第十一條 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因此,以非專利技術投資入股,應按照銷售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